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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項本人死亡台南市中餐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員傷病或意外死亡者,發給互助金12000元(相當20年的互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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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項家屬死亡台南市中餐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員之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發給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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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項殘廢互助台南市中餐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員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終身殘廢,經勞保局指定醫院診斷證明屬實,而領取勞保局勞保給付者,發給互助金12000元(相當20年的互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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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項傷病住院會員因傷病住院7天至14天,發互助金2000元,住院15天以上者(含15天)發互助金4000元(一年內同一病因,同一症狀限申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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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項結婚賀禮會員本人結婚持結婚證書影本至工會申請,致贈禮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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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項新居落成會員本人新居落成(自建或購買),備喜帖送至工會審核致贈禮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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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項生育給付會員本人生育,持證明文件至工會申請,致贈賀禮3000元,雙生6000元,依比例增發(有請領勞保給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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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項退休賀禮金按下列標準發給退休賀禮,(年資以整年計算,零月不計算,因退會中斷而再重新加入者,以最後入會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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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項退會福利金會員繳交互助金15年以上退會,可領福利金與退休禮金相同金額,領取資格亦相同。 
 入會滿15年以上者,退休(或退會)禮金6000元
 入會滿20年以上者,退休(或退會)禮金8000元
 入會滿25年以上者,退休(或退會)禮金10000元
 入會滿30年以上者,退休(或退會)禮金12000元
2017-04-09
台南市中餐服務人員職業工會-互助金發放範圍


